增訂本自序
(本文轉引自周婉窈教授《臺灣歷史圖說(增訂本)》自序)
一九九七年十月拙書《臺灣歷史圖說》出版,數月間售罄,翌年九月改由聯經出版事業公司出版。這本書受到讀者的青睞,現在還在市面上流通。回想這本書源起於一九九四年年底,感覺已經相當久遠了。當時,臺灣史甫擠身學院史學諸「領域」之林,研究方興未艾,財團法人霖英文化教育基金會捐助我的服務單位一筆款項,指定出版一本「老少咸宜」、「圖文並茂」的臺灣史的書。當我奉命執行此一工作時,坊間並無任何寫作模範可供參考,常有四顧茫然之感。為了撰寫這本書,除了著手進行研究,大量閱讀和收集圖文材料之外,我做了很多的思考。這些思考的結果大抵呈現在這本書中。
如果說這本小書有比較突出的特色,那麼,我想大概有三方面。其一,本書從史前寫到一九四五年,選取若干主題,擇要敘述,雖簡而不失其通貫性。其二、以臺灣島史為歷史單元,人群方面則以原住民為敘述起點,且於往後的篇章中仍時見其身影,脫離漢人開發史觀,為臺灣史的書寫開創新局面。其三,本書配有許多圖片和圖表,文字和圖象互相補充,彼此參照,增加讀者琢磨流連的空間。當然,讀者之所以不吝惠顧,是否因為這些特色,就不是我所能得知的了。
這次印行增訂本,主要增加了「戰後篇」,並在原來的架構中新加兩章。茲簡單說明其原由。拙書出版後,引起外國人士的注意,二○○三年刊行韓文版(新丘文化),二○○七年刊行日文版(平凡社)。韓文版進行編輯時,主其事者曾表示希望我加寫戰後到當代的臺灣歷史,因為對外國人而言,寫到一九四五年嘎然而止,無法滿足他們想掌握臺灣的過去和現在的需求。當時我迫於研究工作,抽不出時間,只好作罷。其後,日本的編者也提出同樣的要求,我也還是一樣忙碌,但是,心想兩個國外出版社都作此要求,可見實在有其必要。於是設法挪出時間撰寫戰後臺灣史,也因此日文版比中文版和韓文版完整,足足多出約三分之一的分量。這次出版中文增訂本,理所當然收入日文版多出來的部分。至於又比日文版多出來的兩個篇章,嚴格來說,不是增加,而是將一九九四年出書時原先擬訂想寫的,卻因時間不夠,不及寫的兩章補回來。這兩章是〈知識份子的反殖民運動〉和〈臺灣人的美學世界〉。事隔多年,現在來寫和當時若可寫成,自然很不同;不論如何,總是了了我一個小小的心願。
臺灣史研究,在小書初版刊行以來,有長足的進步,史料不斷出土,論著推陳出新,在視野上也有很大的拓展,例如加入海洋史的觀點。如果說我們正站立在臺灣史研究邁向深化和提升的關鍵性時刻,或許也不為過。我的小書,在過去一紀能獲得國人的愛顧,並且因此而有機會走出臺灣,向世人介紹我們的歷史,這是我個人莫大的榮幸。今年十月底「東亞出版人會議」選出「東亞一百冊」,臺灣入選十五本,本書忝在名單上,我想這份光榮不屬於我個人,而是屬於過去我們社會的集體努力;自由社會的在地多樣性,是世間的瑰寶。我們好不容易到達門口,不能自棄,也不能忘記以我們自身的經驗同情不得其門而入的人群。
很久以前,曾有原住民人士讀了這本小書,在網頁上稱呼我為「原住民之友」,這比任何頭銜都讓我感到榮耀。但是這個原住民之友,實在對原住民族了解很有限。明年十月二十七日就是霧社事件八十週年紀念日了,我想像,我聽到從清冷的高山深谷中傳來三八式騎槍的子彈聲--莫那.魯道自我結束生命的槍聲。那麼遙遠,那麼不真切。或許明年此刻,我們能夠感覺多了解了一些。歷史是不斷面向過去的觀照和省思,它讓我們當下的「活著」具有時間的深度,且能幫助我們以清明之心思考未來的路徑。
一本書能「做」出來,尤其是有大量圖片的書,是很多人協助的結果。在這裡,我要特別感謝協助收集新增圖片的李幸真、施姵妏、黃琪惠、王淑津、陳慧先、許妝莊等六位女士;慧先並負責增訂本的一切聯絡工作,減省我很多力氣。聯經發行人林載爵先生始終給予我個人和這本小書最大的支持,也是我要特別致謝的。最後,我要向提供原書和增訂本圖片的人士和單位,增訂本工作團隊,以及原書美編林雪兒女士和謝吉松先生,致上深謝之意。名為「圖說」的書,圖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由於大家的協助,這本小書才獲得一個或許還稱得上多彩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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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教授我是現職高中美術老師拜讀您"台灣歷史圖說"大作獲益良多尤其對於"後殖民"深入淺出的解說深具啟發性當代台灣的視覺文化與歷史脈絡總有千絲萬縷的連貫性卻又不易抽絲剝繭地看出頭緒再者後殖民論述是否足以解釋當前新自由主義的視覺"霸權"?文化研究常取逕於歷史學研究從書中的歷史根源來看當前許多視覺文化的"典範"其實仍是一種"殖民霸權"餘續對於視覺文化研究乃至於藝術教育是否也應該具備這樣的典範轉移?
[版主回覆07/08/2010 15:59:49]Icarus老師:
很感謝您的留言,早就看到了,但因為最近 一兩 個月實在忙慘了,拖到現在才回復,很抱歉!
我很同意您說的:「當代台灣的視覺文化與歷史脈絡總有千絲萬縷的連貫性」,以及「當前許多視覺文化的"典範"其實仍是一種"殖民霸權"餘續」。正因為如此,我們更需要努力思考如何以台灣為主體來清點這些正負面遺產,嘗試賦予新的意義。毫無反省地照單全收,或是不加思索地厭惡揚棄,似乎對我們建設一個「藝術的福爾摩沙」(黃土水的願望)沒有太大的幫助。
高中美術教育非常重要,我一位同仁來自金門,他提及在我們那個年代,他的高中美術老師非常熱心教學,造就了不少美術人才。現在聽說有些學校根本不上美術課了,實在違反教育的原則。我替你的學生高興,能有這樣用心的美術老師!
(周婉窈)
周教授謝謝您撥冗回答"努力思考"的確是需要的,也是我在工作上的動力之一,雖然在現實面上常常有許多矛盾,我也在高中藝術生活學科中心(師大附中)參與教材研發曾與其他夥伴分享從教授書中獲得的啟發,也在此先冒昧提出邀請希望有機會的話,請教授來學科中心當面分享指導,台灣當代社會文化藝術的林林種種,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提供思考的方向也希望像教授這樣優秀的學者繼續為我們提供深入淺出的好書敬祝暑假愉快
周教授
再次請教一個問題,您在書中303頁提到「殖民遺產」,也就是曾被殖民的地方保留下有用的「業績」,例如桃園虎頭山上有一個神社,光復之初曾經被改裝成忠烈祠,但是近年來桃園地方政府又將之整個「恢復原狀」,從殖民遺產的角度來看,桃園神社的「業績」是什麼我還不太確定,保留下來是為了印證了日據時代的同化政策嗎?不過的確吸引了很多哈日族去那裡cosplay外拍,倒是頗具觀光效應,若是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四條來看,文化景觀可以具體細分為;神話傳說之場所、歷史文化路徑、宗教景觀、歷史名園、歷史事件場所、農林漁牧景觀、工業地景、交通地景、水利設施、軍事設施及其他人類與自然互動而形成之景觀,那麼這類「景觀」應該歸屬於哪一類呢?還是說文化資產保存法應該增加「殖民遺產」這個分類?又例如前輩畫家郭雪湖獲得第二屆台展膠彩畫首獎的「圓山附近」,若用文化資產的角度來看,圓山屬於文化景觀嗎?雖然當年的台灣神社已經不留痕跡,但是每當我們觀賞這幅台灣名畫時,畫中景色不就是當年的「神宮聖地」,從文化景觀的角度來看,桃園神社與圓山是屬於歷史名園還是另當別論(例如直接稱之為「殖民遺產」)?
[版主回覆08/30/2010 18:05:06]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周老師已以貼文的方式回答。感謝您的支持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