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之路》第八章 加害者、共犯集團及其問題

《轉型正義之路:島嶼的過去與未來》(國家人權博物館,2019)

第八章 加害者、共犯集團及其問題

周婉窈

「暴政必亡」,是很多人隨口能說出口的「成語」,但是,我們看人類歷史,暴政固然最後可能滅亡,但通常維持很久,數十年到半世紀以上也不是不常見。暴政既然是暴虐的統治,為什麼可以持續那麼久?簡單來說,就是有很多人在專制獨裁統治下選擇服從,甚至積極配合、協助。在落實轉型正義的過程中,我們不能不處理加害者和共犯集團的問題。

景美軍事法庭的標語「公正廉明」,是白色恐怖時期最大的反諷之一。(作者拍攝)

前面提過,從專制獨裁體制過渡到自由民主體制,大致有兩種方式,一個是流血革命,另一個是和平轉移。若是前者,在新社會掌握國家機器的會是另外一批人;若是後者,國家機器由同一批人操作,看不到加害者。臺灣屬於後者,不但很難進行轉型正義,長期以來只看到受害人,加害者的身影幾乎都看不到,當然無法追究他們的責任。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促轉條例)和《政治檔案條例》分別在2017年12月和2019年7月通過立法,我們才能從關注受害人,開始進入辨識加害者、看到加害體系,甚至共犯集團的階段。

在自由民主化的過程中,如何確立國家機器中立化?如何不被同一批人掌控?若干中歐和東歐國家訂定了所謂的「除垢法」。「除垢法」英文是“Lustration Law”,“lustration”來自拉丁文“lustratio”,指古希臘和古羅馬的淨化儀式;透過這種儀式,可以淨化新生的孩童、城市、特定建築,以及曾經發生犯罪的場所。轉型正義的「除垢法」,在中歐和東歐國家主要用來排除前共產黨菁英,避免他們在新社會擔任特定的政治、教育、軍事、傳媒的職務,以確保民主轉型,並避免舊菁英復辟。以下是中、東歐國家的「除垢」情況:

充分除垢:德國、捷克、匈牙利、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

部分除垢:斯洛伐克、波蘭、羅馬尼亞

沒有除垢:保加利亞、阿爾巴尼亞

雖然「除垢法」的概念和作法遭受法律精神和道德層次的質疑,但根據實證研究,除垢能增強公民對公共制度的信任;這些公共制度包括司法、警察、軍隊、國會與政黨,總而言之,就是對政府的信任。(以上段落撮述自菜市場政治學,見參考文獻)看來臺灣很需要增強這種信任呢。提醒一下:根據今年(2019)3月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的調查,臺灣約有將近八成的人不信任司法,這個比例高到超不正常的,表示我們離正常的自由民主社會還很遠。

《促轉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並釐清壓迫體制加害者及參與者責任」,看來有點像「除垢」,不過,其實只是「釐清責任」,並沒有賦予免除職務的法源。以臺灣社會的實際情況來說,不少人濫情又鄉愿,若能做到釐清責任已經是很大的突破了。條文中的「壓迫體制加害者」,比較容易瞭解,就是一般概念的加害者,英文是“perpetrators”;而「壓迫體制參與者」,用白話來說,就是「共犯集團的成員」。關於加害者、加害體系,以及共犯集團成員,過去由於檔案不夠開放,關卡重重,遮蔽很多姓名和重要資訊,無法做系統性研究。現在《政治檔案條例》已經在今年7月24日公布實施,我們開始有可能全面檢視檔案,勾勒出加害體系,甚至共犯結構的圖像。對於個別的加害者和積極的共犯也才有可能加以辨認。以下提出幾個思考的方向,未來還是要靠大家一起來努力。

首先,臺灣白色恐怖是透過層層重重的「法網」來進行的,對仰仗法律來遂行人權迫害的國家機器操作者,在追究責任上,有一定的困難。人們會說:「守法」、「執法」不就是正確的嗎?為何要追究?究實來說,這些法欠缺正當性。對此,我們可以從兩方面入手,其一是法的外來嫁接(殖民地性)的問題:這些法多數本來和臺灣沒關係,即使那些在臺灣才頒布的,也沒經過真正的民主程序,沒經過臺灣人民(透過代議政治)同意,甚至毫無所知,因而KMT/ROC黨國之法所具有的合法性很低。其次,在從專制獨裁體制過渡到自由民主體制的過程中,我們必須致力於建立普世價值,以此為立場,來審視這些法的執行,如果違反人道,就喪失其正當性,必須受到譴責或追究。德國納粹對猶太人進行大屠殺的「執法者」,根據當時的法律可能沒問題,但事後可以受到法庭審判並予以判刑,就是立足於高於法律層次的人道原則。簡單來講,「惡法非法」,透過思辨和良知,我們可以選擇不遵守。

經由系統性的檔案整理,辨識並建立加害者名單,是一個浩大的工程,我們目前只是處於可能可以開始做的階段,一切都還很暗晦。以下是作者認為可以開始探索的幾個類別:1、「壓迫體制」的決策者;2、刑求者;3、告密人;4、執法時違法者。

「壓迫體制」的決策者,處於最頂端的當然是蔣介石。我們先且不去論法律之上的道德問題,就「法」的層次來說,未來轉型正義必要做的工作是整理出做出不當核定與覆議的軍事長官。蔣介石到底在核覆過程中奪取多少條人命?多判多少人多少刑期?這都須要調查清楚。其他的軍事長官做了多少不當核覆?例如,國防部參謀長周至柔,以及總統府參軍長桂永清等人,他們經手的簽呈必須一一檢視。關於蔣介石退回重審的案件,為何往往變成「死刑」?是不是底下的人揣摩上意,做出違法判決,他們是誰?改判決有無新事證,或援引其他法條?還是只是看上司臉色就重判?一個社會要能辨識並譴責這種作法,才能避免將來再度發生。

此外,在軍法處進行審判時,那些軍法官、審判官是誰?他們有沒有違法判案?他們後來到哪裡去了?陳英泰從政治犯的角度來看,認為軍法審判官是白色恐怖最大的幫兇,他們辦案、領獎金,分贓沒收的財產,享受榮華富貴;他特地列了五十六個名字(見參考文獻,陳英泰書,頁179-193),希望國人永記於心。由於當時KMT/ROC黨國很照顧軍公教人員(絕大多數是外省人),並為軍法官開了很大的後門,當時律師非常難考,軍法官卻可靠檢覈成為一般律師。而且,根據1944年(臺灣還是日本時代!)ROC公布實施的《軍法人員轉任司法官條例》,軍法官可以轉任推事(法官)和檢察官,這個條例到現在都還在,從沒修訂過。這也就是說,有一定數目的軍法官後來轉業律師和司法官;如果是檢察官或法官,他們專業的品質如何呢?我們需要知道他們的「履歷」。我們尤其應該透過檔案,整理出軍法官的白恐審判模式,以及他們如何回應長官的不當核覆。

再來,是刑求者。刑求是白恐偵訊階段,幾乎一定採用的手段。這些刑求人的人,或許大部分都過世了,不過,應該還是有不少人仍健在。一生曾二度入獄的謝聰敏回憶說:

「調查局用刑的人,都是台灣招考進去的。而且很殘忍。叫台灣人對外省人用刑。讓外省人對台灣人用刑。用這樣的方式。已經年紀大的,沒有熱誠去用刑,所以他們招考年輕人去用刑。」

謝聰敏1934年生(2019年過世),刑求者現可能七、八十歲吧?謝聰敏又回憶:

「我記得當時有一個用刑人告訴我,他們要過一個愉快的周末,因為他們要刑求我,……用刑時,就在那裡喊叫,很興奮。……

用刑的人,本身性格扭曲了。被用刑的人,他一生痛苦。他們半夜會作噩夢。我自己現在半夜也還會作噩夢。會叫、會醒來。所以是需要治療的。……」

謝聰敏在監獄中遭到酷刑,被折磨到幾乎就要死了,幸而他的妹妹謝秀美在外奔波,獲得雷震、田朝明醫師夫婦,以及日本人和國際人權組織的救援,才保住一條命。對於刑求,謝聰敏認為臺灣必須有「酷刑學」來加以研究了解。請注意:那些想「過一個愉快的周末」的刑求者,是領國家薪水的人喔,也就是納稅人繳錢讓他們來將人民刑求到快死掉(有人真的就死了,或瘋了),然後很快樂!

這些人回到家,可能是很孝順的兒子,很好的丈夫,很疼小孩的父親,但刑求政治犯時,手段慘絕人寰,不眨一眼。他們現在可能就是走在我們身邊的老阿伯,超級平庸,卻超級邪惡。最後我們會花一點篇幅來討論「邪惡的平庸性」這個很嚴肅的課題。

由於我們等到現在才開始進行轉型正義,很多被刑求的政治犯和刑求他們的人都已死亡,柏楊和劉展華的「故事」超級反諷。柏楊回憶說:

「我的口供無法使特務們滿意,也就是報上常看到的字彙:「堅不吐實」。就這樣,我在審訊室裡住了一個多月,劉昭祥和劉展華逐漸撕下文明面具,朝陽大學法律系畢業的調查員高義儒也參加偵訊。……」

接下來是其中一人刑求他的具體描述,我們就不引了。刑求他的劉展華,當時還是個年輕人,柏楊出獄之後想起他,本來想寬恕他的,可是有一次在一個餐會和他見面,這時候他已經在調查機構爬到相當高的位置了,見到柏楊時滿面春風,就是沒有任何道歉的話語和內疚的神情,反而大談如何逮捕黃信介、施明德,誇耀自己很會辦案。劉展華最後高升到法務部政風司長,於2003年3月17日退休,退休茶會非常風光,估計有六百多名人士參加,施明德還是神秘嘉賓呢!現在柏楊和劉展華都過世了。以劉展華為例,白恐刑求人的人沒受到譴責,反而是升官,享盡榮耀。

圖8.1 綠島人權園區柏楊題字:「在那個時代/有多少母親/為她們/囚禁在這個島上的孩子/長夜哭泣」。

今天臺灣內部,在公家場域、用國家資源來刑求人,已經很少見了(無法確定一定沒有),但世界上很多地方,可以說沒有一秒鐘沒有人不被刑求著。我們隔壁的大國就是惡名昭彰的國家之一,如果你讀過法輪功學員的遭遇,你就可以揣想臺灣白恐時代的可怕。這也是我們為何一定要了解白恐的這個面相,並譴責違反人權的刑求。不被譴責的罪行,當它再度回來時,人們可能不知道如何反應。

再來我們要討論告密人。這部分的圖像到現在都很模糊,我們知道他們可以領獎金,但到底他們是誰?檢舉了哪些案件?獲得多少獎金?前政治犯施明雄說:「說實在,抓我們、刑求我們、判我們有罪的那些加害者,大概也死光了,但為獎金檢舉我們的人是同年歲的,至少公開所有的檔案,讓我們知道他是誰?……我們就是要求得一個遲來的公道。」前政治犯陸續過世,如果我們再不努力,被密告的人和密告者,大概就會像柏楊和劉展華一樣,消失殆盡吧?結果就是無法還受害人一個真相、一個遲來的公道。

在第六章,我們提到促轉會製作的紀錄片《不是自己寫的日記》,它記錄三位被監視的人(二位是學生)的「第一次」──第一次看到他們自己的黑資料,第一次知道監視人是誰(包括好朋友)。未來這方面的檔案應該會越來越多,除了臺灣的大學校園之外,白恐時期海外也都有「佈線」,派留學生監視其他的臺灣同學,很多人有領錢,相關檔案未來是否能出土,讓我們拭目以待。另外,戒嚴時期各政府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以及部分民營企業都有「人二室」(人事室第二辦公室),主要職責是「保密防諜」、監控所在單位工作人員的思想言行。1992年8月,人二室改組為「政風室」,專職監督政風,改組的同時,人二室時代的檔案資料被銷毀。現在大概很難找到人二室的檔案了。

加害者最後一個類別是執法時違法者。他們大抵是整個壓迫體制的下層工作人員,如管監獄的人,如士兵或獄卒。這些人因為不是決策者,只是執行任務,通常不會被究責。但是,如果在執行職務時,做了不對的事情,還是犯法,要被追究的,比如,對政治犯施以非職務的暴力。一個很有名的例子是,陳智雄(1916-1963)被拉出去處決時,在寧靜的清晨,用嘹亮有力的聲音,大聲喊:「台灣獨立萬歲!台獨萬歲!台灣獨立萬歲!」警衛室的班長竟砍斷他的雙腳掌,不讓他英勇豪壯地昂首走向刑場,而用拖的方式,傷害陳智雄先生「視死如歸」的尊嚴與權利。(根據施明雄的回憶,見參考文獻)這種行為非常不人道,徹底違法,必須被追究、被嚴重譴責,就算已不在人間,歷史必須記下他們的名和罪。

最後,我們來到目前非常難討論的共犯集團的問題,但是,我們不能迴避,至少要拋出來,等待未來。在專制獨裁體制下,確實絕大多數的人選擇服從,這是普遍的現象,但如同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所說的:「在政治中,服從就等於支持」(In politics obedience and support are the same. 見參考文獻,英文 p. 279;中文頁307),由於這個議題過於廣大,我們在此取狹義的界定,所謂「共犯集團成員」不是指所有人,是指積極、主動協助的人,如果是公職人員,就是超出職務的要求,加碼協助。什麼是積極、主動、加碼協助,當然不是很容易判斷,不過,當檔案越開放,細節越清楚時,我們就更能勾勒出共犯集團的樣貌,甚至個別的人。

相對於積極、主動、加碼協助,在白恐時期,我們也會看到消極抵抗的例子,那通常會給受難者及其家屬帶來很大的精神安慰。例如,鄒族領袖高一生被抓後,陳丁奇被派為宣導員之一,負責到里佳村宣傳高一生的罪狀,他是高一生臺南師範學校的學弟,他到里佳村怎麼告訴村民呢?他說:高一生不可能偷錢,沒做壞事,沒貪污。另外,當時保安司令部擬了一份陳情書,說高一生是地方惡霸,不要讓他回部落,必須嚴加懲處,要族人簽名。里佳村預定集體蓋章的那一天,在村長安有信的安排下,村民全都去楠梓仙溪上游打獵捕魚,就沒蓋章了。也有族人扛很重的一捆木柴,經過高家,說太重了,不要了,丟了就走,其實就是要把木柴送給困苦過日子的高家母子。這些事情都讓高一生的次子高英傑一生難忘。

暗中協助的是少數,絕大多數人接受當局對高一生等人的人格抹黑,並加入欺凌的行列。這裡我們要特別提一個人的角色。高一生被捕的當天晚上,嘉義縣長林金生率員到達邦國校,宣告高一生「污職」;他向準備前往各部落宣傳的成員說:「高鄉長盜取了你們的錢。」第二天,各成員便分頭前往各部落宣傳,分發傳單。林金生和高一生熟識,交情很不錯,高一生被捕後,二十歲的長女高菊花到處奔走,希望能救助父親,她去找林金生好幾次,但林金生一直不見她。

圖8.2 鄒族菁英高一生的長女高菊花。(高英傑提供)

林金生是嘉義縣第一任縣長,1951年6月1日就任,高一生在1952年9月10被當局誘捕,1954年4月17日和其他五位原住民菁英同時被處決。高一生被關一年七個月後,遭處決,震驚嘉南平原的民眾。當年5月2日是縣長選舉投票日,林金生競選連任,以下是5月2日當天《中央日報》刊登的消息:

【本報嘉義一日電】本縣二屆縣長競選活動,今日已達最高潮。而一般選民經過幾天來事實考驗,誰是他們理想的縣長,已有一種顯著的趨向,過去對候選人林金生的各種謠言,已被選民雪亮的目光看穿了。因此林金生宣傳車所過之處都受到熱烈的歡迎,省議員候選人劉傳來、黃宗焜、蔣重鼎、張李德和、許世賢,及另一縣長候選人李茂松等,今由晨至晚亦不放棄最後機會,分赴各地活動。

這短短的報導,蘊含很多重要訊息。首先,「過去對候選人林金生的各種謠言」,是指什麼呢?4月17日高一生被處決,是不是也包含在內呢?其次,這是投票日(05/02)當天的報紙,如果你早上起床,去投票前讀報紙(當時很多人習慣起床後讀報),是不是會以為林金生一定會當選?這和現在你們熟悉的投票當天不能宣傳,完全不同。第三,有一個人明明是縣長候選人,卻擠在一群省議員候選人名字後面。他叫作李茂松。結果,你們知道誰當選嗎?──李茂松!他於6月2日就任,不過,第二年就因貪污案停職、入獄,多數嘉義市民相信他的清白,認為是被國民黨所誣。反觀林金生,一路受黨國栽培提拔,任黨官、地方首長、中央高官,曾任交通部長,以考試院副院長退休。在臺灣人中,可以說官運相當亨通。

由於我們能看到的檔案還很有限,到底林金生在高一生案中扮演了怎樣的角色,還有很多需要釐清的。他協助誘捕,上山宣導,可能出於職務上的需求,但有沒有積極主動協助呢?人們是存著懷疑的。林金生在高一生被捕當天贈金100元,這應該是美事一樁吧?1996年嘉義市二二八紀念公園啟用時,在園內二二八紀念館展覽五封高一生的獄中家書,記有此事,但這筆贈金卻被與會的政治受難者和嘉義地方人士說成「奠儀」。何以會有這樣不友善的解讀?是不是和嘉南平原一帶的老人對林金生的評價相當負面有關?到現在民間也還流傳著林金生如何受蔣介石青睞的若干傳說。

林金生的兒子是「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在舞蹈方面有非常高的成就。網路上流傳關於林金生的負面評價給他帶來很大的困擾。有一篇報導說:「在林懷民的眼中,從小就不常在家的父親,念茲在茲地總是為百姓做事。他仍記得父親直到晚年,每天早上起來第一件事,就是到市場繞一圈,固定買一個豆腐、一袋豆漿回家,『這樣走來走去他知道米價、知道青菜漲跌、百姓是歡喜還不歡喜、發生啥物代誌,他是這樣的一個官,我們小時候印象很深刻,過年過節的時候他常常在玄關上罵人,有些縣政府職員抓了雞、送月餅來,他就把人家罵回去,我媽媽常說,你讓他拿回去就拿回去,為什麼要那麼大聲,氣氛足歹……』」。我們相信林懷民的說法,但是私領域的好父親、不收禮的首長,不代表他就不會協助黨國機器作惡,況且他就是黨國的一份子。我們明瞭作為人子的林懷民的苦心,但是,公領域的父親如何被民間評價,還是要回到過去的情境來了解。

由於政治檔案愈開放之後,我們就會碰上如何分劃公私領域的問題。偉大的歷史學家馬克.布洛克(Marc Bloch, 1886-1944),在二戰末期死於納粹獄中,才四十二歲。他的遺著《史家的技藝》,是很多歷史系學生必讀的書,他在書中說:

「的確,我們的心靈有內在的分劃;而且有些人已特別擅長於這等區劃。勒諾特爾(Gustave Lenôtre)常因為發現許多法國大革命的激進份子是優秀的父親而感到驚訝。就算我們偉大的革命家事實上都是嗜血的怪物(有關他們的描述是如此一致地令中產階級大眾眉開眼笑),勒諾特爾的驚訝正足以顯露出我們心理學的局限。有多少人事實上是生活在三、四個不同層次?他們希望如此過活,而有時的確也能成功地這麼做。」

我們必須要有這樣的認知,不然往往會陷入奇怪的邏輯中。如果有人說:蔣介石是個很好的阿公啊;如果有人說:從1950年代開始就是黨國特務總頭頭的蔣經國很鍾愛女兒啊,我們都不該驚訝,會趕快搬椅凳「打卡」:耶,講來聽聽啊。是的,他們是很疼孫子、很疼女兒的阿公和爸爸,但賜人死亡時,他們不會去想判決書上的名字也是個活生生的人,是阿公阿媽惜命命的金孫,是爸爸媽媽的寶貝。

專制獨裁體制之所以能順利運行,帶出了「邪惡的平庸性」的議題。這個詞來自英文“banality of evil”,是著名德裔美國哲學家、政治理論家漢娜.鄂蘭創造出來的,用來描述一位名為阿道夫•艾希曼的人格特質。艾希曼是德國納粹的官僚,參與大屠殺,1960年被捕,第二年在耶路撒冷接受審判,鄂蘭以《紐約時報》報導人身分出席審判,1963年出版一本小書Eichmann in Jerusalem: 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中譯本見參考文獻)。在觀審過程中,鄂蘭很驚訝發現犯下邪惡大罪的艾希曼,不但沒有惡魔相,反而看起來非常平庸,是個認真、服從、盡忠職守的官僚。如果用中文來表達,就是:外表再怎樣看,都是個溫良恭儉讓的人,但做的事卻邪惡得很。鄂蘭的「發現」,引起很多爭議,我們無法在此深論。

「邪惡的平庸性」這個詞有點難理解,不過,從實際面來看,在專制獨裁體制下,很多參與國家機器作惡的人,似乎都具有這種特質,普普通通,就像是住在你家隔壁的阿伯、大叔,甚至有點笨拙、好笑。在鄂蘭的觀察下,艾希曼個人的特質是:無法思考,想法不一致,勤奮努力,服從命令,崇拜最高領袖,渴望往上爬升,認同上層;他曾有「良心」發現的片刻,但很快就被主流思維帶走。我們看世界的歷史,艾希曼們到處可見,就算協助執行完全違反人道的事情,如大屠殺、族群清洗,他們的不思考,無腦的盲從,讓他們無法做理性的思考,無法諦聽內心深處的呼聲,只服膺來自上層的命令,滿手血腥也不會覺得有什麼不對,反而以盡忠職守為傲。他們在依附權勢中,找到人生的意義。在這裡,少年朋友,我們必須認真思考「依法行政」的問題,如果是邪惡的體制,依法行政不就是協助邪惡嗎?不就是讓暴政無法滅亡嗎?因此,培養對A和B兩種體制的「辨識力」是不是很重要呢?經過嚴密的思考後,立足於普世價值,若判定法是惡法,根據「惡法非法」的原則,我們是不是應該群起抗拒它呢?

圖8.4 青年時期的漢娜.鄂蘭,攝於1924年。(維基共享資源;版權屬公有領域)

「邪惡的平庸性」常常被講成「平庸的邪惡」,似乎也通。那些刑求人的人、告密檢舉好友的人,就像在路上和你擦身而過的人,普普通通,看不出特別邪惡,或許這正是專制獨裁體制容易成功的地方──它吸引看似平庸的人,幫它作惡,卻沒有罪惡感。而且,由於協助作惡的人,看起來平淡無奇,面目甚至和善,讓人無法產生戒心,導致當邪惡力量來臨時,人們無法辨識,更不要說抵抗了。鄂蘭半世紀以前的觀察,在今天特別醒腦。

圖8.5 1961年在耶路撒冷接受審判的阿道夫‧艾希曼。(維基共享資源;版權屬公有領域)

KMT/ROC黨國迫害反抗者,同時百般優待集團裡的人,以及協力的人。像林金生這樣的「本省人」,其實還是處於黨國權力結構的邊緣,不是直接的加害者。那些權力頂端的加害者,絕大多數都沒顯影,他們的兒孫可能很多早早住到海外,也可能就在當代統治核心或文化霸權中。2015年公共電視台曾播放一部紀錄片《希特勒的孩子》(Hitler’s Children),以五個人為主軸,他/她們是參與納粹猶太人大屠殺「工程」的重量級人物的兒女和孫姪輩,他們不迴避父祖的罪惡,也不迴避自己「沾」到的好處,以自己的方式面對它,試圖彌補不是自己造成的過錯。這部紀錄片在網路上就可觀看(見參考文獻)。

反觀臺灣白恐時期,很多權力核心的加害者(及其協力者)獲得非常豐厚的資源,不但自己享盡榮華富貴,還「蔭」及子孫。他們的子孫佔據今天臺灣政治、社會、文化、學術、傳媒、企業的上層,我們姑且稱他們為黨國後裔。他們通常是靠父祖打造出來的黨國人脈和政脈,取得超越競爭(不需競爭)的優勢。這些人當然無罪,就算他/她是手上沾了很多血的情治頭頭的後裔。不過,社會至少要了解他們是誰,為什麼呢?因為這些人今天站在各行各業的頂端,擁有超大權力,以及超強話語權,他們必須了解自己的父祖在整個壓迫體系中的位置,做了哪些事情。只有當他們能面對這段過去,才有可能反省,才有可能不憑藉自己的權力和話語權,為過去的體制講話,阻礙我們過渡到新社會。反過來說,社會必須知道他們的「來歷」,如果他們起而反對轉型正義,人們才能解構他們的話術,以及話術背後的潛台詞。

「邪惡的平庸性」通常顯現在操控國家機器的中低階人員,那些高階的人,尤其在權力金字塔最上端的那些人,可能具有另外一種氣質,或許是「邪惡的傲慢性」?「傲慢」若用臺語來說,就是「hiau-pai」。但願我們有自己的漢娜.鄂蘭,來為我們分析這個現象。

誌謝:感謝國家人權博物館、高英傑老師、吳俊瑩先生提供圖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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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布洛克著,周婉窈譯,《史家的技藝》。臺北:遠流出版公司,1989。
  • 吳俊瑩,〈達邦見學心得:高一生.黨國暴力.部落記憶〉,2013年1月25日刊登於「臺灣與海洋亞洲」部落格,網頁連結:https://wp.me/p3W7hN-13
  • 吳俊瑩整理/註解 周婉窈、陳立栢校訂,〈陳重光先生訪談:關於林金生的印象〉,2019年9月11日刊登於「臺灣與海洋亞洲」部落格,網頁連結:https://wp.me/p3W7hN-Fw
  • 周婉窈,〈優雅內面的創傷─素描高菊花〉,收於陳彥斌主編,《暴風雨下的中師:臺中師範學校師生政治受難紀實》(臺中:臺中市政府文化局,2018),頁284-303。網路版,於2018年12月10日刊登於「臺灣與海洋亞洲」部落格,網頁連結:https://wp.me/p3W7hN-DS
  • 施明雄,〈江宜樺該知道的抄家滅族〉,《自由廣場》,2018年4月7日,網頁連結: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19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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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柏楊口述、周碧瑟執筆,《柏楊回憶錄》。臺北:遠流出版公司,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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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eptcrc.ccu.edu.tw/index.php?option=module&lang=cht&task=pageinfo&id=82&inde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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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炎憲、高淑媛、王昭文訪問,高菊花口述,〈高一生(阿里山鄉鄉長.死難者)〉,收於張炎憲、王逸石採訪,高淑媛、王昭文記錄,《諸羅山城二二八》,頁154-171。臺北:財團法人吳三連史料基金會,1995。
  • 陳英泰,《回憶:見證白色恐怖》(上)。臺北:唐山出版社,2005。
  • 菜市場政治學轉型正義讀書會.執行編輯陳方隅,〈「除垢法」是一種政治操作嗎?政治學研究告訴我們除垢有其正面效果〉,《菜市場政治學》,2018年9月20日,網頁連結:https://whogovernstw.org/2018/09/20/fangyuchen31/
  • 黃亦筠採訪記錄,〈謝聰敏:「台灣需要酷刑學」〉,收於《第六屆蔡瑞月舞蹈節文化論壇:追求公義 承擔苦難》(臺北:台北市蔡瑞月文化基金會,2012),頁56-59。
  • 漢娜.鄂蘭著,施奕如譯,《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臺北:玉山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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