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日治」到「日據」再到「日治」──一份公文所揭示的歷史事實

從「日治」到「日據」再到「日治」──一份公文所揭示的歷史事實

周婉窈

  日前,我的一位學長也是臺灣出版界的資深人士寫信來問我關於「日據」和「日治」的用法。我於是想起數月前,臺大歷史系博士班學生李鎧揚先生曾傳給我一份資料,牽涉到五十年前黨國如何規定歷史分期的用語,重看之後,有些想法,在這裡提出來和本部落格讀者分享。

關於日本統治臺灣的這五十年(1895-1945),自我「受教」以來,都是用「日據時代」,似乎沒有別的用法。我在撰寫碩士論文時,也是用「日據」。我提出碩士論文在一九八一年,該論文一九八九年出版成書,當時我在國外,書名基本上沿用論文題目,也是用「日據時代」。不過,這一、二十年來,「日治」逐漸取代「日據」,現在已經很少人用「日據」了。除了「日治」之外,還可以見到諸如「日本時代」、「日本統治時期」、「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等用法。至於「日治」的用法,何時第一次出現,何時大量使用,則有待研究者查攷了。

我個人認為放棄「日據」是有道理的。「日據」的字面意思是「日本占據」,如果用英文來講,就是「Japanese occupation」,是軍事性的。日本在臺灣是殖民統治,殖民統治是近代世界歷史上普見的帝國統治型態(不管您喜歡不喜歡),如果用軍事性的「occupation」,無法呈現歷史的真實面相。舉例來說,英國殖民統治印度數百年,如果稱這段歷史為「英據印度史」,也不是不可以,但和「英國殖民統治下的印度」(或「英國統治下的印度」)相比,恐怕後者還是比較恰當,也是一般的稱法。若用英文來表達,前者就是「India under British occupation」,後者為「India under British colonial rule」(或India under British rule,簡稱有時也作British India);讀者可以google看看哪種稱法比較普遍。「日據」若用來講日本領臺之初的軍政時期(1895/08/06-1896/03/31),有其道理,但用來講整個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就顯得不恰當。臺灣史學者放棄「日據」,私意以為這應該是一個主要的原因。

就個人來說,我傾向用「日本殖民統治時期」,我的第一本論文集的書名就是採用這個用法。但是這個稱法在行文中有時顯得冗長,有必要簡化,於是就會用「日治時期」。如果考慮接受日本教育的老人家的習慣講法,其實「日本時代」還蠻有時代味的,不失為另一可考慮的選項。

如果說「日據」和「日治」有何差別,除了意指不同之外,我認為還有一個重要的差別,那就是「日據」不是研究者自發的用語,是官方「矯正」的用語;「日治」則可以看成解嚴之後臺灣史研究界逐漸形成的用法,是自發的,某種程度也算是共識的結果。為什麼說,「日據」不是自發性用語,而是「矯正」用語?有證據嗎?有,而且「日治」一詞作為自發性用語,起源很早。如果我告訴各位:「日治」的用法早在戰後初期就出現,但在距今約六十一年前被禁止使用。讀者諸君,您相信嗎?文獻會說話。讓我們來看前面提到的這份資料。這是刊登於《臺灣省政府公報》一九五一年冬字第四十一期的新聞處公文,內容如下:

 

臺灣省新聞處代電

 

肆拾戍刪新甲字第五七三一號        (不另

 

中華民國四十年十一月十五日        行文)

 

事由:為日據臺灣五十年光復後俗稱「日治時期」有矯正必要應稱為「日據時期」特電轉請查照

 

 

 

公論報、國語日報:

  准中央改造委員會第四組 十一月三日 臺四○改四宣字二六五二號代電開:「一,查臺灣之為日本侵略佔據,自滿清光緒乙未年起至中華民國卅四年光復時止(一八九五─一九四五年),歷時五十年,世俗每稱此一時期為「日治時期」,習焉不察,殊堪憂懼。臺灣原隸我國版圖,五十餘年前因甲午戰爭我國戰敗,遂為日本佔據,我乃喪失主權,此係侵略行為武力佔領之所致,如稱此時期為日治時期,不特有眛於日本過去對華之侵略行為,抑且易使臺省同胞泯滅其固有之國家民族意識,實有矯正之必要。二、特電查照,務希嗣後稱此時期為「日據時期」,以正視聽,並請轉知公論、國語兩報為荷」等由。

  特電轉請查照為荷。

  本文副本抄送全省各報社、通訊社、雜誌社、及中央改造委員會第四組,並刊登公報。

                                                   

thumb.jpg

《臺灣省政府公報》1951年冬字第41期,頁465(掃瞄圖檔)。

  這份公文揭示了幾個重要的歷史真實。我們先簡單說明來龍去脈。首先,這是新聞處發的代電(註解1),以處長張彼德的名義發出,但實際上就是因為接到中央改造委員會的代電而「特電轉請查照」。那麼「中央改造委員會」(註解2)又是什麼?它是一九五○年代初期中國國民黨「黨內」的核心組織,由其總裁蔣中正主導,於一九五○年八月五日正式成立,蔣總裁遴派的十六名委員包括陳誠、蔣經國、連震東等。該委員會內設七組,第四組負責宣傳。換句話說,一個國民黨內部的組織決定的事情,交由臺灣省新聞處來落實,這是名副其實的以黨領政、以黨領國。所以說戰後臺灣是黨國統治,這不過是一個小小的例子。

從中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的論述中,我們可以看出,該黨將日本統治臺灣看成「因甲午戰爭我國戰敗」,所以臺灣「遂為日本佔領」,完全不顧史實。臺灣是清廷在甲午戰敗之後的談判中,被割讓給日本,日本根據馬關講和條約,在和清廷正式換約後,來領有臺灣,不是該改造委員會所稱「此係侵略行為武力佔領之所致」。日本人領有臺灣的確是靠武力,那是因為臺灣人不願接受被割讓的命運,臺灣底層人民基於保鄉衛土的強烈信念,起而反抗外來強權入侵,撐了四個多月。如果不是被割讓、被朝廷(國家)放棄,如果日本真的是「侵略行為武力佔領」,那麼,清廷應該派官兵來幫忙抵抗、來保衛國土才是,但是沒有,光緒皇帝命令「文武官員內渡」,臺灣人民在沒有國家保護、沒有正規軍隊的情況下,自己拿起武器(很多時候只有菜刀、木棍、鋤頭),對抗明治維新之後的日本近代軍隊!先民無助的慘烈犧牲,被作此呈現,是對歷史的巧妙曲扭和挪用。

這份公文顯示,戰後初期一般稱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為「日治時期」。公文說「世俗每稱」,可見當局認為相當普遍;至於實際情況,需要研究方能得知。中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是針對《公論報》和《國語日報》而發,或許將來有年輕朋友有興趣整理這兩報使用「日治時期」的情況。臺灣省新聞處不只「特電轉請查照」,還將該公文副本抄送「全省各報社、通訊社、雜誌社」,做得比中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所要求的還要多。

新聞處的這個代電,事由是:為日據臺灣五十年光復後俗稱「日治時期」有矯正必要應稱為「日據時期」特電轉請查照。我想,絕大多數的臺灣史研究者可能都和我一樣,並不知道原來民間「俗稱日治」,但在這個時點被「矯正」為「日據」,「以正視聽」。解嚴後逐漸形成的「日治」用法,原來只是恢復「俗稱」!跨越一甲子,不同世代、不同教育之下的臺灣知識人竟然不約而同選擇用「日治時期」來稱呼日本殖民統治臺灣的這五十年。

從「日據」到「日治」,臺灣社會走了一條曲折迂迴的路。現在沒有人會干涉您是否用「日據」或「日治」(註解3),這是在多元社會才擁有的多元表述的自由。但臺灣社會表述的自由是否穩固到「不退轉」了呢?這幾年來,其實是有令人擔心的具體例子。有些跡象顯示,像「日據」這種統治集團規定的用語和相關的史觀正在還魂中。那個「黨國」的魔咒好像又要回來了!如果從「日治」到「日據」再到「日治」,結果又回到「日據」,正好繞一圈,那麼,就要如李喬先生的小說《咒之環》(2010)所預示的,臺灣將陷入無法突破的詛咒中。戰後將臺灣捲入慘烈的國共鬥爭的那兩個黨,在很多方面是很相像的,其中之一,就是都要臺灣人民放棄「俗稱」以及學界自發形成的歷史分期用語。自由何其可貴,何其難以爭取,又何其容易喪失!

誌謝:本文臺灣省政府公報掃瞄圖檔,係李鎧揚先生所提供,謹此致上謝意。

註解1:代電為公文用語,是「快郵代替電報」的簡稱,國民黨統治中國時期,在其統治有效地區,因應未設有電報設備之處,無法傳遞緊急公文,藉來代替電報,稱為「代電」,現在的公文已經沒有「代電」這個類別。

註解2;《中華百科全書》秦孝儀所撰寫的「中央改造委員會」詞條,黨人說黨史,言必稱蔣公,內部觀點,值得一讀。見以下網址: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141&htm=02-017-0637%A4%A4%A5%A1%A7%EF%B3y%A9e%AD%FB%B7%7C.htm

註解3蔡培火等著《臺灣民族運動史》一書於1971由自立晚報出版,2000年此書根據葉榮鐘手稿重新出版,作者由蔡培火等人合著改為葉榮鐘一人,書名改為《日據下臺灣政治社會運動史》(臺中:晨星出版)。這是採用「日據」比較顯著的例子。

本篇發表於 學術小品, 歷史教育 並標籤為 , , , 。將永久鏈結加入書籤。

17 Responses to 從「日治」到「日據」再到「日治」──一份公文所揭示的歷史事實

  1. Ko-Hua Yap 說道:

    1946年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編輯的《臺灣省五十一年來統計提要》中,用語為「日本統治時期」。

    按一下以存取 preface_05.pdf

    可見「日治」不僅民間用,官方原也傾向這樣用。

  2. 是我太天真了 說道:

    周老師 您好:曾經被日治、日據的用語困惑過,閱讀完此文後,才了解這兩個語詞的來龍去脈,受益良多!十分感謝!關於公報,國家圖書館有一個「政府公報資訊網」,只要安裝該網站的影像瀏覽軟體,就能線上閱覽,影像還蠻清楚的,網址詳下,給老師當參考。政府公報資訊網首頁:http://gaz.ncl.edu.tw/《臺灣省政府公報》1951年冬字第41期,頁465的頁面:http://gaz.ncl.edu.tw/detail.jsp?sysid=E1050538

  3. JC 說道:

    老師:請問一下喔~  我爸反對從國民黨白色恐怖的脈絡去解釋"日據時期"這個詞。他提出的看法是,當然從日本時代在台灣的建設來解讀,很容易想到是治理行為。但是如同老師說的,日本接受台灣前期的武力鎮壓比較能夠用占據形容,然而中期台灣的產業都被日本人賤價收購,由株式會社轉售,後期皇民化運動要台灣人忘記自己的祖先、姓氏、忘記自己是哪裡人的行為更為霸道,因此我爸認為回到殖民統治的概念,日本就是要利用台灣來壯大自己,他認為應用日據時期。

  4. 阿蓉的媽 說道:

    我也覺得稱呼日治or日殖or日本時代是比較好的,日本統治台灣是經過正式條約,並非佔據,相反的,中國ROC才是軍事佔領台灣阿~~

  5. Ko-Hua Yap 說道:

    我搜尋了臺灣省政府公報中「日治」、「日據」出現在案由中的次數:
    民國四十年(含)以前:日治26次,日據5次。
    民國四十一年以後:日治0次,日據171次。

  6. 偉恩老師&佳珍老師 說道:

    謝謝周老師提出的公文與說明,這樣就可以一解「日治」與「日據」的意義差別。我個人也是認為日治時期的說法(或日本時代)比較符合客觀的史實。

  7. 幸福鈴蘭 說道:

    我們都是一般民眾,不是研究歷史的人。對於近代台灣的歷史大多來自於學生時代的教育,直到長大後看過許多的文獻才會對於真實的台灣近代史有更深的認識,老師這一段~自由何其可貴,何其難以爭取,又何其容易喪失!真的是深有所感!最近看了一本"翁山蘇姬"的傳記故事後,深深體會及感謝台灣那些曾為自由與民主奉獻生命與時間的先輩。我們的下一代一出生就享受著自由的空氣,更加覺得我們這一代人的使命重大,那些先輩為我們爭取的自由,希望不要在我們這一代喪失了!!

  8. 范范 說道:

    周老師您好:
    我是過去台大歷史系的學生范子伸,想再註明出處的情況下,轉載您的這ㄧ篇文章或貼網路連結到我的facebook上跟朋友分享,不知道可不可以?謝謝。
    [版主回覆07/26/2012 13:12:47]子伸:
    我記得你是歷史系的學生。歡迎轉載,謝謝!
    祝好
    周婉窈

  9. fdjsio 說道:

    差點沒讓我笑死
     

  10. fdjsio 說道:

    日本武力脅迫割地賠款
    這還不叫因戰敗而被佔據?
    不然這叫什麼?
    乾脆說不樂之捐好啦?
    不然你清清楚楚寫 "是因為日本武力脅迫清廷割讓臺灣" 來給我看看?
    臺灣民眾為了回歸中國可是拼死抵抗血戰好多天啊
    黨國的幽靈本來就沒有
    臺灣人本來就一直想回歸
    光復時那個興高采烈啊
    說自己不是中國人那是光復後因內戰而失政導致民眾不滿
    當時的人早接受光復了
    你們這些後人憑啥代替他們說不要啊?
    莫名其妙之至

  11. Killer 說道:

    某樓慢慢笑吧,別咬到舌頭了。
    情緒是需要發洩的,這裡的管理者也能提供充分的自由;但只有咆哮卻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這恐怕不是作學問的態度,也不是研究與理解任何問題的態度。

  12. 道哥 說道:

    樓下有人說台灣是被武力脅迫割讓,所以稱日據,
    若按此理…
    台灣也是在二次戰後,日本戰敗被盟軍"武力脅迫",讓出台灣給中國,所以台灣目前是被"中據"時期.

  13. 簑雨 說道:

     
    周婉窈的說法有一 點很可笑,日據是一種民族立場的歷史用語,說給自己人聽的,和外文解釋有甚麼關係,還歪曲成是軍事性的,真的讓人愛笑。
    中文用語和外文一定要一樣嗎?
    這樣是在鼓勵中共大膽的用武力做後盾來佔據台灣吧!反正久而久之,以後台灣一些歷史學家會用"中共治理時期"。歌頌中共的統治了。
     
     

  14. 山羊 說道:

    其實真要講日據也是可以的,不過要從台灣民主國的觀點來說:
    1895 年簽訂馬關條約之後,台灣省巡撫唐景崧宣布獨立建立台灣民主國,嗣後台灣正式脫離清帝國的版圖,也自然不受清帝國與日本帝國兩個外國之間互相訂立的條約效力所及。
    日本帝國的軍隊登陸澳底時,面對的是台灣民主國的軍隊,半年之內秋風掃落葉攻占全島,顯然已經不是依照馬關條約所規範的和平移交,而是一國消滅另外一國的軍事侵略。
    所以,要講日據也不是不行,但回到台灣民主國的觀點「台灣主權屬全島人民、1895-1945 乃為日本非法占領統治」來看的話,那麼 1945-1992 也應該看作蔣氏國民政府非法占領統治,一直到 1992 全面改選國民大會代表、使得台灣人民重新得以行使完整主權為止。

  15. 小丑魚 說道:

    感謝分享

  16. Killer 說道:

    感謝熱心網民的動手動腳找資料,讓我們明白了,在退守台灣的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一聲令下改用「日據」之前,1949年之前使用日治一詞的其實不只「世俗」,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機關也都這樣用。周老師的說法得到了更多的驗證。
    http://taiwanairpower.org/blog/?p=8495

  17. 賴桑 說道:

    依據馬關條約,日本政府是『公然』接收台灣。
     

發表留言